执业质量问题情况通报

来源:质控部—黄鹤慧 发布日期:2022-05-18

为进一步加强执业质量管理,增加执业风险管控,现将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三级复核没有认真执行到位;对银行存款科目金额的审计没有取得银行询证等审计证据;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的审计没有取得投资协议、投资比例及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持续经营情况等;对短期、长期借款项目的审计没有取得借款合同、复核利息计算等;对收入、成本、费用、投资收益等项目的审计没有进行分析性复核,是否与收入配比等。

对当年实收资本项目的审计。无验资报告的没有取得实收资本入账时的相关银行进账单或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依据。对实收资本期初数和历年实收资本的审计,需取得上年度的审计报告,上年度没有审计报告的需关注实收资本的入帐依据。

        2、资产评估和房地产评估存在的问题:有的报告存在委托双方没有签订业务委托书或合同,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加盖公章及签名,委托评估的资产产权证复印件有的委托单位没有盖章及签名,委托方承诺函未签名盖章等。

        3、建筑工程咨询公司存在的问题:有的报告没有签订咨询合同,有的委托方意见反馈表上委托方没有盖章签字,有的底稿中图纸没存档等。